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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價登錄滿周年 是房價的殺手還是推手

2013-12-18

實價登錄滿周年 是房價的殺手還是推手 | 文章內置圖片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圖片選自網路)

 

自2012年8月開始實施實價登錄至今已經將近一年半,以往民眾購屋的行情資訊來源多半來自房仲以及親友,不僅資訊不足,還有可能是房仲造假;現在民眾購屋都懂得先上實價登錄查詢,可以用政府公開的資料跟屋主爭取合理價格。不過實價登錄是有利有弊,民眾雖然擁有出價的依據了,但房仲更有了抬價的有力證據,可見實價登錄還是有許多需要檢討及改進的空間,才能真正達到抑制房價的目的。


首先,實價登錄採每月更新資料,因此外界幾乎跟著定期「起舞」;每個月都可看到,房仲業『提取』最新登錄上線資料後進行解讀。譬如本週二,永慶房屋就據此發布內湖及中山區都出現成交新天價的消息,信義房屋更指出,至今北市已有八區最高單坪成交價逾百萬。 


實價登錄制度雖然會將最高、最低5%的價格資料不揭露,但大致價格資訊仍是全都露,因此新建案炒作頻繁轉手、墊高區域行情的真相也無所遁形;雖偶傳登錄錯誤,造成『烏龍事件』,總體仍是瑕不掩瑜。 


至於檢討修正的方向可能會有以下幾項:

 

一,取消最高及最低5%價格不揭露的規定。之所以去頭掐尾,官方說法是擔心有心人士藉機炒作;但很顯然地,從制度上路近一年半的實況來看,還是很難完全防止炒作的情形發生,不如就將全部的資訊都公開。 


二,基於去識別化之理由,現在的揭露方式是每50號為一單位;但從實務操作來看,這部分也是多餘。因為房仲業都很厲害,幾乎都能推知是哪個案子、哪棟樓成交,所以根本不必如此『搞工』,乾脆取消,或把揭露的單位縮小至每20或10號為一單位,再循序漸進逐步取消。 


最重要還是第三,建商自售及預售屋成交價格登錄的部份。實價登錄現制是要求地政士及仲介經紀業登錄價格,結果建商自售案變成漏網之魚,預售案也僅要求代銷銷售告一段落後登錄即可。然而少了這部份資訊,實價登錄資料還是有疏漏,畢竟近期市場實況也說明,預售屋確是導致區域行情墊高的重要推手。 


因此官方至少應該規範,如為自售,建商也要登錄上傳成交價格;預售案部分,即便是權利轉讓,也同樣應比照成屋、採逐戶成交即登錄之原則。當然長遠來說,交易後才登錄仍有其潛在問題,之後的實價登錄應改採取產權(利)轉讓當下即登錄,由地政相關人員操作,買賣雙方及公正第三者(如律師)在場見證及監督之方式進行。

 

台灣的房地產近十年來創下空前的漲幅紀錄,為了防止台灣步上日本泡沫化的後塵,政府近年來推出不少抑制房價的政策,但還是得結合現實面考量,循序漸進的改善,才能真正達到當初的期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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