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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拍屋爭議再現 產權問題要注意

2013-12-09

法拍屋爭議再現 產權問題要注意 | 文章內置圖片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圖片選自網路)

 

前陣子單親媽媽買到凶宅法拍屋的新聞才剛落幕,法拍屋的爭議又出現了。這次是台北的王姓女子,花了六十六萬在台北市萬華區買了一天透天,原打著買下後就可以當包租婆的如意算盤,怎知拍下後才發現,自己才買了二分之一的持分,另外一半是在原屋主的弟弟陳男手上。現在法官判雙方在未經對方同意前都不得居住,王姓女子無法踏入新家,而陳男也被迫遷出,雙方陷入僵局。

 

原是兄弟持分 因債務被法拍

 

陳男昨受訪表示,遭驅趕離家真的很委屈,將透過司法討回公道;王女則指出,看準便宜下手,計畫買下後出租賺錢,卻遭刁難,曾提議原價賣給陳男,對方卻敷衍推託。她氣憤地說:「早知道就不買,實在很衰!」

 

此爭議房產位於萬華區武成街,據了解,陳男原與胞兄各有二分之一持分,陳男哥哥將權利過給女兒,後因債務問題遭到法拍。

 

王女雖拍下房屋,卻不得其門而入,因原屋主還擁有土地與房屋另一半所有權,且與家人住在一、二樓,雙方談不攏如何劃分,王女去年間因而提訴要對方遷出。

 

陳男出庭時說,住此屋四十九年,仍擁有土地與二分之一的房屋,對方不支付土地租賃費,還要他搬往樓上,究竟有何權力?

 

都有產權 爭議未解前禁居住

 

台北地院認為,雙方各持有二分之一權利,若未經過對方同意,不得任意占有、獨自使用建物,陳男沒有提出分管約定證據,任意使用已侵害王女共有權利,判陳男遷出。王女勝訴後立即聲請強制執行,將陳男與其家人趕出門,相同情形,王女也不得使用。

 

陳、王兩人另在新北地院掀起戰場,陳男先提訴要王女給付土地租金,王女也反控陳男占用建物,侵害她二分之一權利,理應賠償。法官認為,兩人說的都有理,判雙方互賠八萬多;雙方等於又沒輸贏,全案可上訴。

 

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,今年前九個月拍賣移轉棟數僅六千二百四十八件,初估今年法拍數量不到九千件。提醒大家法拍屋一定有高風險,事前一定要做好功課,否則賠了夫人又折兵,實在得不償失。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法拍屋現場詢問調查,如果底價過於便宜,很有可能就是有產權問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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