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機版首頁進場圖片

阿里是新加坡商?台下驅逐令

2015-03-02

阿里是新加坡商?台下驅逐令 | 文章內置圖片

(圖/取自網路)

 

7年前,「新加坡商」阿里巴巴直接在台申請公司登記,但經濟部發現,阿里巴巴並未以陸資名義補登記,若半年內未重新補件申請,將要求其撤資,逐出臺灣市場。

 

據經濟部商業登記資料顯示,新加坡商阿里巴巴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(ALIBABA.COM SINGAPORE E-COMMERCE PRIVATE LIMITED)在2008年年直接在台申請登記分公司,營業專案包括資訊軟體服務業、資料處理服務業、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、一般廣告服務業、廣告傳單分送業,除許可業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。目前臺灣分公司總經理為傅紀清。

 

報導稱,相關單位去年起就盯上阿里巴巴,由於該公司是陸資事實明確,要求阿里巴巴臺灣分公司應以陸資身分在台登記。不過,阿里巴巴認為,最終控股公司在美國上市,僅16.28%為陸資股東,大股東尚包括SoftBank、Yahoo等,資金組成相當國際化。因此,阿里巴巴以陸資股權占比、陸籍董事人數等,均非最大多數為由,不應認定為陸資,在台分公司並無不法。

 

經濟部對阿里巴巴的回復相當不以為然,「根本是硬拗」。經濟部探知,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設計,大股東SoftBank與Yahoo相加持股比將近五成,雖非直接陸資,但應允支援阿里巴巴所提的董事人選,也就是說,SoftBank、Yahoo加上阿里巴巴之持股逾6成,擁有優勢表決權,已符合陸資對阿里巴巴公司具控制能力之條件。

 

據透露,經濟部已發文要求阿里巴巴必須在上半年補件登記,並符合大陸地區人民赴台投資許可辦法,重新申請以陸資身分赴台。阿里巴巴正面臨三大選擇:主動補程式以陸資身分申請來台、讓陸資無公司實質控制權,如果繼續相應不理,最快半年會遭經濟部撤資。

 

【101創業大小事/整理報導】

 

分享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