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拚企業! 台放寬外籍創投定居條件

2015-06-14

拚企業! 台放寬外籍創投定居條件 | 文章內置圖片

(圖/取自網路)

 

內政部通過「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」修正草案,增列港澳創業家得申請來台居留及定居,以刺激創投風氣、活絡就業市場;行政院長毛治國今天另外指示僑委會,將僑生列為爭取來台灣工作的對象,成為台商開拓東南亞市場的尖兵。

 

 

配合行政院「推動創業家簽證規劃」,為了提高創業家來台創業誘因,修正「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」,賦予香港或澳門居民來台創新創業的居留、定居法源,以利港澳居民來台創業,活絡經濟。

 

 

這項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,報送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施行。內政部說,這次修正,新增港澳居民以創新創業事由經過經濟部審查通過,得申請在台居留,為與外國創業家居留效期衡平,初核發給居留效期為1年,後續再依創業實績可延期居留2年。經許可居留連續滿5年,每年在台灣地區居住183天以上者得申請定居。

 

 

另一方面,由於少子化的衝擊,台灣的工作人口每年將以近18到20萬的人數減少,產業界面臨缺工。為此,毛治國今天在行政院會上表示,政府過去都以增加外籍藍領及白領人員補充人力,但目前應思考對於 文化、社會觀念與我國相近的僑生,列為主要爭取來台工作的對象,或成為台商開拓東南亞市場的尖兵,請僑委會後續訂定跨部會執行計畫,以強化僑生延攬工作,甚至可以與新住民政策結合,使其成為台灣的新住民。

 

 

他表示,去年7月實施的「配額評點機制」,對於來台接受教育的畢業僑生留台工作,已展現一定的成效,但相關辦法仍有進一步檢討空間。請僑委會、教育部針對東南亞重點僑生來源地區,除了大專生外,也可開發碩、博士生,並訂定相關評點配額機制,增加高職建教專班生源,以提高僑外生來台與留台的工作人數。

 

 

僑委會表示,後續將會持續與相關部會合作,營造有利招生條件,以增加生源,並期能在2025學年度達到僑外生在台新生人數達近2萬5千人,以及僑外生留台工作人數比率44%的目標。

 

 

 

【101創業大小事/整理報導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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